我曾说过梁山泊的伦理观念,本来注重“义”字,不注重“忠”字。
什么叫做“义”?他们的解释是很简单的,人家怎样待我,我也怎样报他,便是他们对于“义”字的解释,即如豫让所说:“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所以“义”字是双方的,有偿的,只因其为双方的,有偿的,所以“义”字往往放在物质的基础之上。
韩信不背高祖,实因“汉王遇我甚厚,载我以其车,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吾岂可以向利倍义乎”(《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但是待遇的厚薄乃是一种比较的观念,某人待我甚厚,我不能向利倍义,万一尚有一人待我更厚,则我将如何报答?其结果,恐怕待我甚厚的前人势将成为豫让口中的范中行氏,而待我更厚的后人才是豫让心中的智伯。
梁山泊许多好汉所以愿为宋江效劳,实因宋江喜欢结识朋友,“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金似土,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水浒传》第十七回)。
且看宋江之结交武松吧!最初则留武松一处安歇,其次又取银两,来与武松做衣裳,又次则每日带挈武松,饮酒相陪,最后又亲送武松回乡,步行十余里(《水浒传》第二十回)。这种的待遇固然可以收买武松的心,但是若有一个待遇武松更厚,则武松比较待遇的厚薄之后,当然对于宋江,不至以死相报。
反之,“忠”字则与“义”字不同,而为片面的,无偿的。何以“忠”是片面的,无偿的?因为“忠”是名分上的义务,名分不能变更,不管君待你怎样,你既然做过他的臣,你就须尽忠报答,这种义务观念在秦汉以前,是没有的。孟子说:“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伊尹本来事夏,后又助汤灭夏,就是一个例子。所以当时君臣的伦理观念尚是有偿的“义”字,不是无偿的“忠”字。
到了秦汉以后,才提高君权,“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纣之暴,犹谓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之事”(顾炎武著《明夷待访录·原名》)。这样一来,纵令为人君的,行同纣,而为人臣的亦须杀其身以事其君。
何以秦汉以后,这样提高君权?“天下者天子之天下”,唯有德者居之,但是由谁判断有德与无德呢?“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当然由人民判断。然而当时没有议会以代表民意,公说公有德,婆说婆有德,其结果只有诉于武力。即如丹第(Dante)所说“用战争以判定功罪,乃是上帝判定功罪的最后方法,所以由战争得到胜利的,可视为受了上帝的承认”。
汤武战胜纣,就是“天命在兹”的证据,然而这样一来,百姓遭殃了。后儒就是恐怕篡夺相继,引起战争,延而害及社会的安宁,所以不惜提高君权,把古代的“君臣之义”,改作“臣事君以忠”。
其实“忠”的观念实有一点莫名其妙,为人臣的果然必忠其君,则曹魏篡汉,当然不忠,对于不忠的人,照情理说,应该不必报之以忠。然而司马夺取魏的天下、刘裕夺取晋的天下、萧道成夺取宋的天下,都是以“篡”报“篡”,何以又受后人的讥讽?
说到这里,我记起王敬则与宋顺帝的对话了。萧道成使王敬则勒兵入宫,迫宋顺帝禅位,“宋主收泪谓曰:‘欲见杀乎?’敬则曰:‘迁居别宫耳,官先取司马家,亦如此。宋主泣而弹指曰:愿后身世世勿复生帝王家。’”即由敬则看来,刘裕可以废晋恭帝,以为零陵王,寻又弑之,则萧道成何以不能废宋顺帝,以为汝阴王,寻又弑之?若谓萧道成不忠,则萧道成不过以“篡”报“篡”,为司马家报仇耳。总之,后儒所解释的忠,令人实难理解,虽然不易理解,然而君臣之分因此以定,一面可以减少争夺的事,同时又可制止人们反戈的心。
梁山泊许多好汉都是宋的军官,他们身为宋臣,而竟落草为寇,这固然因为他们义气太重,然若质之于忠,实有不妥。在他们之中,堪称为忠的,只有燕青一人。燕青同李固都曾受过卢俊义的恩惠,然而卢俊义待遇李固,却较其待遇燕青为优。他救了李固的生命,五年之内,直抬举他做了都管,一应里外家私都在李固身上(《水浒传》第六十回)。这种待遇可称为国士之礼。
至于燕青呢?他只是一个仆人,然而李固竟和主母通奸,而又设法陷害主人;反之,燕青最初则苦谏卢俊义不要出门,其次又力劝卢俊义不要回家(然而因此,卢俊义却一脚踢倒燕青),又次则入牢里,把叫花得来的半罐子饭,给予主人充饥,最后又放冷箭,救了卢俊义的生命(《水浒传》第六十回及第六十一回)。这种报答,称之为忠,谁说不宜。
宋江学刘邦笼络韩信的方法,笼络了许多好汉,到了羽毛较丰的时候,当然也怕别人学自己的方法,再把好汉笼络了去。怎样能够制止好汉不为别人所笼络,唯一的方法只有提倡“忠”的道德。由于这个关系,燕青的地位遂列在三十六天罡星之内。
《水浒传》与中国社会
作者:萨孟武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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