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皮舞,又称“神马皮”、“耍马皮”,新称“巨鞭马皮舞”、“金龙马皮舞”,以其“杀马祭天、皮革制鞭、武舞兼备”的特色传历后世。起源于官滩的杜氏马皮舞是一种武功与舞艺融合为一体的原生态民间传统舞蹈艺术,它融入古代旱灾时祈雨祭祀中“马皮”踏火表演动作与形式,与武术“大洪拳”有着不解之缘。
最早起源于明末清初
明思宗崇祯九年至十三年(1636 年~1640 年),豫北连续五年大旱,飞蝗蔽日,庄稼颗粒无收,加之战争兵燹,百姓饿殍载道,哀鸿遍野,疠疫横作。“水利不修,河患频仍,旱灾屡至,丰歉不常,生计日牆,贫者不谋朝夕,富者亦鲜巨资”,从史料中可以看出当时生存环境的恶劣。人们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求生,食草根,刮树皮,甚至于父子、兄弟、夫妻相残食。尸骨横野,庐舍丘墟,道无行人,虽东西村不敢往来,各地饥民纷纷揭竿起义。
官滩杜氏族人创建
杜氏族人背井离乡,四方逃难。因杜氏族人多通武术,善于拳脚,一部分习武族人在生无维系之际,心生邪念,便依武求生,沦作“响马”。这部分沦为“响马”的族人在豫北、河北一带打家劫舍,祸害百姓。曾经除暴安良的杜氏族人变成劫掠良民的“响马”,使剩余的杜氏族人感到杜氏门风被辱没,违背了杜氏先人传授“大洪拳”的祖训。杜氏长者几经商议,决定在村庄西面修建一座五道庙和牛王庙。“五道庙”意为祈求村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牛王庙”取民间俗语“牛坠马”,为牛克土响马之意,震慑沦作“响马”的族人,希冀其能金盆洗手,改邪归正。同时警示后世族人,引以为戒,多动善举,造福乡里。
明崇祯十四年(公元 1641 年),五道庙竣工后,杜氏族人择良辰吉日,举行开光仪式。仪式上,杀马祭天,以此表示玉皇大帝已收服响马归天,顺归民意,不再留其祸害人间。同时,官滩杜氏族人以家传“大洪拳”的武功招式为基础,并将马皮割为条缕后制成长鞭,赐名为“金龙马皮鞭”,以青龙偃月刀或金龙马皮鞭等为道具,并糅合了宗教祈雨仪式中的“马皮”踏火表演形式和动作,编创了获嘉官滩杜氏马皮舞。利用马皮舞的表演形式,一则为庙宇落成庆典助兴;二则表达当时的民意,即祛除旱魅,祈福求雨,泽被乡里;三则震恶辟邪,弘扬正气,教育后人。马皮舞作为一种独特的汉族传统舞蹈艺术在此时期扎根成型。
“马皮”源于“马披”,指古代宗教活动中“通神”并能驱邪的人,是民间文化中流传的“巫师”职业。这里的“马披”即为“傩”,平时成为“香火”,指在观音庙会时迎神像出庙开路的执事。清道光、嘉庆年间邗上蒙人在《风月梦》第十六回中记述宗教活动“观音会”中也出现了“马披”,文中对其动作行为有详细地描写“两人精身赤足,用银红兴儿布系着,青兴布裤,有二尺多长,铁锥穿通臂膊、手腕,手里各持铁鞭,在大殿天井里热烘烘香堆子傍边乱跳。那一个人将竹节铁鞭放在香火堆里烧得通红,右手用一张元花在这烧红了的铁鞭尾一抹到头,但见一缕青烟,手上皮肉毫未无损。那一个人将一双赤足跳到香火堆里,又跳出堆外,脚上皮肉毫未伤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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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钢板”——马皮舞表演步骤中最为神秘的舞蹈形式
原始马皮舞表演步骤中有一项最为神秘的舞蹈形式—“走钢板”,又称“走红鏊”,在表演过程中不允许家族以外的人观看。“走钢板”表演道具是一块经过长时间火炼的圆形烫红钢板,即为“鏊”,表演者执巨鞭赤脚走过烧烫的钢板,并且神情坚毅,如同在平地行走般,丝毫不受烧烫的钢板影响。
“走钢板”表演形式在旧时属于杜氏家族私密的男子成人礼仪式,不对外人公开与表演。年轻人在任何社会中都要经受各种磨炼与考验,在原始的男子成人仪式中,要集中完成一系列规定的体能训练和受到相当痛苦的身心折磨。我国人生礼仪的本质在于通过各种象征性仪式,以不同侧面不断地强化生活希望,使之形成“心想事成”的坚定信念与坚强意志,自信地面对生活,承担责任。
“走钢板”表演意在使那些将承担社会责任的杜氏年轻人得到身心磨炼,从而具有迎接未来艰苦生活的能力。而从情绪感受来看,杜氏年轻人在“走钢板”过程中遭受的痛苦越大,就越能强烈意识到自身社会地位在发生急剧的变化,这个过程具有“死亡与再生”的象征意义,是杜氏族人希望族内年轻人尽快从依赖父母的状态中分离出来。
因为“走钢板”表演形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马皮舞的传承过程中,逐渐将其遗弃,但杜氏族人希望族内年轻人能不畏磨难,勇敢的承担社会责任的希冀却一直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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