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绿化科

发布日期:2017-08-21

  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验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内的公园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区绿化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组织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及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工作;制定街道、镇(乡)绿化目标,并检查、监督;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数据统计、年报工作。

  联系电话:010-8267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