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取得树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指使他人擅自砍伐位于海淀区五道口清华同方科技广场西侧绿地内树木416株(折合立木蓄积81.584立方米)。根据上述警情,海淀区森林公安处成立“7.17”盗伐林木案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犯罪嫌疑人4人,追缴冻结涉案赃款500万元人民币,成功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市森林公安会议上,海淀区森林公安处“7.17”盗伐林木案专案组获得集体嘉奖1次、个人三等功1名、个人嘉奖1名。